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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安市未央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时间:2011-06-15 09:5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按照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取,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 ) 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统一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定岗;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中新聘教育岗位人员应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3、新聘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本简章由未央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考生应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招聘过程中,笔试、复审、面试、考核等信息请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如出现递补情况因无法联系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考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未央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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