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2011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选招教师简章
根据2011年8月2日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采取公开选调、公开招录的方式,为汉滨高中、果园小学、区铁路幼儿园等9所中小学、幼儿园补充一批紧缺学科教师,其中公开选调35名,公开招录14名。现将有关选招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招范围和条件
1、公开选调(限汉滨区籍在职公办教师)
2、公开招录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限汉滨区籍未就业大中专学生)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报考公开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工作必须满5年以上,符合教师调配有关规定,必须持有原单位同意报考意见证明。户籍限于2011年6月1日前迁入汉滨区。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上表)。
二、选招程序和办法
此次选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汉滨区教育局(安康市五星街127号,电话0915—3212705)。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到区教育局报名。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汉滨区2011年教师选招报名登记表》,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报名费按区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
2、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4、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19日至20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在上学期间,受过相关处分未解除的;(3)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4)影响选招的其他情况。
(二)考试
1、笔试:2011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在汉滨高中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为:高中、初中为所招学科的现行高中教材,电子信息专业为现行高中物理教材;小学和幼儿教师为所招学科的现行初中语文、数学教材,语、数合卷,各占卷面成绩的50%。笔试卷面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满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占总分值的60%,报考幼儿教师笔试成绩占总分值的50%。
笔试成绩定于8月22日,在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根据岗位计划招录数与报考人数的1:3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初录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初录进入专业技能测试。8月23日公布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8月24—25日,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专家由区选招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参加技能测试的专家临时抽签确定。中小学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所报岗位以抽签方式确定试讲顺序,试讲内容根据所报岗位的现行教材(小学自选语文或数学)于课前30分钟抽签确定,自带教材和参考资料在指定地点准备30分钟后,向专家组讲课,讲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试讲成绩占总分值的40%,评估考核标准主要包括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4个方面。幼儿园应聘人员按教学活动设计、口语表达、自弹自唱、舞蹈、美术、课堂教学六大测试内容和要求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教学活动设计和课堂教学教材为现行学前教育教材,教材自带,测试成绩占总分值的50%。测试的项目、评价标准及方法见下表一、表二:
表一: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划分:
表二: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划分:
测试成绩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当即公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中小学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幼儿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公开选调和公开招录两个类别,按照学校、幼儿园招录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由区选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2、体检合格者,对考生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
3、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四)录用办法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过区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等形式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资格。
参加公开选调被录取人员因选调单位无中、高级职称指标的,一律低聘使用。
参加公开招录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
整个招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汉滨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编办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选招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汉滨区监察局 0915—3211368
咨询电话:汉滨区教育局 0915—3212705
相关网址:汉滨教育网http:// www.hbjy.cc
汉滨区中小学教师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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