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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天津外大附校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1-05-04 22:53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1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天津外国语学校),被社会上亲切地称为“小外”,是1964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批示下创建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郭沫若题写校名,是教育部多次下发文件要求重点办好的外语特色完中校。学校占地面积近百亩,建筑面积5万平米。现为天津市直属重点中学,首批示范校,全国外国语学校副理事长校。原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翻译、联合国副秘书长冀朝铸任名誉校长。天津市委市政府等各级领导关心和支持“小外”的办学,多次到校视察、慰问,对学校取得的教育教学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小外”突出外语特色,开设英、日、德、法、西五个语种为第一外语,使用国外原版教材,采用小班教学,从初一至高三均有外籍教师授课,并开设英、日、德、法、西等第二外语。
“小外”现有在校生2400人,48个教学班。教职员工225人。占地近100亩。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1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名称
2011年我校计划拟聘教师20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占90%以上(因日、德、法、西语种硕士毕业生很少,所以我校的拟聘计划定为硕士以上学历占90%而未定为100%)。其中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2人、英语教师4人、德语教师2人、西班牙语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历史教师2人、政治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计算机教师1人。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全日制正式院校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含电大、夜大、党校、高职学院等培训院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2011年3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201153)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外大附校校园网(http://www.tjfls.cn)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2011512---18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人员由天津外大附校校园网(http://www.tjfls.cn)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毕的电子表格及电子简历一并发送至tjxwbgsh @sina.com。
2.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向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发送《笔试通知单》。
(四)考试 (2011521 周六)
1.笔试: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下载打印的《笔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理论和大学期间所学相关专业知识。
2.资格原件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5月23日)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4.试讲:(5月24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2: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考生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
4.计分:试讲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试讲成绩5:1:4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较高者排前。 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5月27日)。
(五)体检 (2011528)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 (2011年5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201161—9日)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2011610)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 (2011年6月)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1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635357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60517469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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