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经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额情况,制定招聘方案。内容如下:
学院简介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7系3部。有1个国家级精品专业,3个天津市精品专 业;4个中央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另有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9门省部级精品课程。教学设施完备、先进,拥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各类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50 余个。现有在校生7000余人。
学院自2011年3月首批进入位于海河中游南岸的中国-天津海河教育园,该园区是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的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区。学院占地总面积800亩,建筑总面积16.9万平方米,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宿舍楼、运动场、食堂、办公楼、会议中心等。
学院是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教育部、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软件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示范性实习基地;天津市电子信息技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教师科研基金科研兴教示范单位。
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范围及待遇
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或“211”大学全日制博士、
硕士毕业生(含2011届应届毕业生)。注:有企业经历和工程、科研项目者优先
被聘用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为我校正式事业编制职工,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招聘流程
(一)信息发布
在天津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tjdz.net以及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专业教师和实验实训教师
拟招聘数量:专业教师11个、实验实训教师5个
条件:1.思想进步,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lwrs_3618@sina.cn,主题: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电子技术系专任教师”。
咨询电话:58017706、58017707
(四)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后公布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者名单,应聘者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结果。(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请携带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方向相符或相近;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一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电子简历发至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5.《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蓝黑钢笔填写)一份。见附件二
(五)考试和考核
1.方式
考试、考核方式以笔试加试讲的形式进行。
笔试部分参加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相关专业考试,并进行适时团队合作能力测评。笔试考试成绩的确定:相关专业考试和适时团队合作能力测评各占50%。
试讲部分主要针对专业知识内容。阐述理论观点,深入分析重点、难点,回答专家组的提问。从中观察应聘人员的语言组织能力、表达能力;针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水平等。
通过笔试加试讲的考核形式,以期获得该应聘者的全面能力的认可,将最适合的应聘者召入学院的教师队伍,促进学院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2.成绩核定
考试、考核成绩以笔试加试讲核算成绩;笔试部分占50%,试讲部分占50%,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在学院组织下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 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合格人员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参加体检。
2.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际工作。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学校校园网和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是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就业协议将自动失效。
2.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教师队伍的招聘工作。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马上终止应聘资格,后果自负。
六、监督
本方案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58017706(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58017799(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附件:1.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聘计划表
2.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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