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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云南省曲靖市工信委委托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公告(2)

时间:2011-09-04 11:1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六)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我委组织实施。
(七)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七、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八、考核或考察
考核或考察由市工信委按《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规定组织实施。
九、体检
拟录(聘)用人员由市工信委组织到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0)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余下的岗位,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工信委进行公示。
十、公示
将拟录(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十一、录(聘)用手续办理
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规定,在2011年11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办理录(聘)用审批手续。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它方式就业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市工信委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所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工信委进行公示。
十二、纪律与监督
按《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规定执行。
十三、公开招录(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市工信委效能监察科:3324125,市人社局:0874-8967943。
 
本公告由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解释。
十四、其它
(一)凡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进行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时,报考人员不按时(超过30分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体检等资格。
(二)其他各项未尽事宜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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