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坚持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1)钱账分管;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
(2)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双人押运。
(3)现金收付,换人复核。
(4)凡现金、金银、有价单证,以及库房钥匙、业务公章等重要物品换人经管时,必须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5)及时核对库存,做到账款、账实相符。
(6)未经业务技术培训的人员,不得直接对外办理现金出纳业务。
实行出纳柜员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2、信用社出纳工作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哪些内容?
(1)柜面收付现金质量要求;
(2)票币整点质量要求;
(3)票币兑换的要求;
(4)库房管理的质量要求;
(5)库房钥匙的管理要求;
(6)现金收付差错的管理指标;
(7)库存现金占用的管理指标;
(8)现金运送的管理要求;
(9)反假工作的要求;
53、出纳工作库房管理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出纳库房是集中保管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的专用金库,凡有库房的营业单位,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忠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管库员,切实做好库房管理工作,库房的设置要安全合理,坚固耐用。库房的管理应达到无火灾、无霉烂、无虫蛀、无鼠咬、无盗窃,无差错事故的质量要求。
无火灾。即库房内不准吸烟、烧火(电)炉,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关库时,库内电源要及时关闭,以防止发生火灾。
无霉烂。即库房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保持其干燥,如有潮湿等情况要安装机具或撒放干石灰或其它吸潮物品,以防止库内款物受潮霉烂。
无虫蛀。即库内要经常喷洒杀虫剂,并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以防止库内物品被虫蛀。
无鼠咬。即库内应保持清洁,有灭鼠措施,以防止库内款物发生鼠咬现象。
无盗窃。即库房内外的各种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切实做好库房安全保卫工作,以防止库款被盗。
无差错事故。即库内保管的物品,必须有账记载,并坚持每日结库,账实核对制度,对出入库款项及物品要办理严密的交接手续,以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出纳库房管理要严密,现金、物品摆放要整齐。凡入库保管的现金、有价证券等都必须有账簿记载,出入库时要填制出入库单。换人经管时,要经领导批准,并监督办理交接手续。现金库房除管库员外,其他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管库员必须认真坚持双人管库、二人同出同入制度,做到分工明确,互相监督。保证库内账款、账实双相符。严禁挪用库款和以白条抵库,凡管库员私自动用库款,即以贪污论处,凡领导指使挪用库款的,应追究领导的责任。
54、如何区分出纳错款的性质?
出纳错款的性质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是责任事故,二是贪污盗窃案件。
责任事故,又可分为三种情况:
(1)技术性差错。由于书写、计算、清点以及兑换标准掌握不够准确,机器发生故障等技术原因和误收难以鉴别的假币而出现的差错。
(2)一般责任事故。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未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办理业务而出现的差错。
(3)严重责任事故。由于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不听劝阻,玩忽职守而造成的重大差错事故。
贪污盗窃案件,是指利用工作之便,侵吞长款、贪污挪用、监守自盗和内外勾结盗窃库款等触犯国家法律的经济犯罪案件。
55、出纳基本帐簿有哪些?各记载什么内容?
基本账簿是根据制度规定和账务核算的要求而设置的用于记录和反映现金收支的综合和明细核算情况的账簿,共分七种:
(1)“现金收入登记簿”。是序时记载现金收入数额,控制现金收入凭证并据以进行现金项目统计的账簿。
(2)“现金付出登记簿”。是序时记载现金付出数额,控制现金付出据以进行现金项目统计的账簿。
(3)“款项交接登记簿”。是记载出纳各柜组款项(凭证)转移的交接情况及结存数额的账簿。
(4)“现金库存登记簿”。是记载每日现金收付总额,反映每日现金库存总额的账簿。
(5)“有价证券保管登记簿”。是记载有价证券种类、券别以及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的账簿。
(6)“代保管有价物品登记簿”。是记载代保管物品收入、付出和结存数量的账簿。
(7)“抵(质)押有价物品登记簿”。是记载借款人办理抵(质)押贷款而提交的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的账簿。
56、现金调拨是否涉及账务处理,由谁来执行操作,是否需要主管授权?
现金调拨只登记柜员钞箱不做账务处理,限由拨出网点、拨出柜员操作,需要主管授权。
57、查库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管库人员应接受有权人员查库;上级主管部门查库时,必须由本单位两名人员陪同进行检查;查库人员(出纳自查除外)必须持有被查联社的介绍信,查库人员工作证件、身份证件、查库介绍信需交被查社留存;对管辖单位的正当查库,信用社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当地公安部门需要对库房及其守卫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必须出示县级公安部门的安全检查介绍信,并由联社保卫人员陪同,但不得进入库房内;
查库人员提交的查库介绍信,要注明姓名、人数、有效日期及所查单位名称,介绍信规定以外的人员不得入库,超期限的介绍信不予受理;
上级到下级查库,应会同被检查联社派员共同进行。被查信用社出纳人员和管库员要始终陪同在场,回答查库人提出的问题;
各联社内部进行查库时,参加管库的出纳人员,必须在场,但不得参与查库工作;
查库时,查库人员应认真负责清点现金和实物,并在查库登记簿上登记签字。
夜间检查,只准查岗不准查库。
58、人民币什么情况下不得流通?
(1)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
(2)停止流通的人民币。
59、银行收缴假币有哪些程序?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60、哪些单位可以没收、收缴假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没收假币,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收缴假币,除以上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没收和收缴假币。
61、金融机构要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授予鉴定假币权应具备哪些重要条件?
(1)地域分布合理。地区级以上大中城市内,应考虑被授权机构布点合理,交通便利,方便群众;
(2)具备胜任鉴定业务的人员。具有经过上一级金融机构识别货币真伪鉴定培训并取得合格资格的业务人员;
(3)具有货币真伪鉴别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