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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农村合作银行-山西省河津市农村信用联社招聘考试金融会计专(58)

发布时间:2010-04-12 00:52  来源:农村信用社试题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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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
答案: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合同采取的是格式条款形式,按合同法的规定应注意的情况有哪些?
答案: 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

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

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合同双方当事人有哪些情形的,该合同无效?
答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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