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把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交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有利于落实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2)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帮助农村信用社改进经营和发展业务,改善农村信用社的外部环境;(3)有利于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秩序,加大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的力度,维护农村金融和社会稳定。
37.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股权设置上有何区别?
答:在股权设置上,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农村合作银行股权分为资格股、投资股两种股权,资格股实行一人一票,投资股每增加一定额度就相应增加一个投票权。
38.省级联社与省政府是什么关系?
答:按照国务院国发[2003]15号文件精神,省级人民政府全面承担对当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为使这些责任落到实处,省级政府主要采取组建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以及完善风险处置相关机制等措施。其中,省级联社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并对指导、督促农村信用社完善内控制度和经营机制负主要责任。省级联社的高级管理人员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推荐,并经银监会核准任职资格后,按规定程序产生。省级联社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也由省级政府负责。
39.当农村信用社发生严重的突发性风险,仅靠县联社动用存款准备金无法有效遏制风险时,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应采取何种措施?
答:当农村信用社发生严重的突发性风险,仅靠县联社动用存款准备金无法有效遏制风险时,应由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在省级人民政府承诺还款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向人民银行分行申请紧急再贷款。
40.什么是农村合作银行?其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作机制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