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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聘招考招工考试(信贷岗位)专项分类训练试(17)

发布时间:2010-04-12 00:52  来源:农村信用社试题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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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代位求偿权?
答案: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即是代位求偿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法中规定的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为的撤销权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案: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信贷资产转让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答案:主要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九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有分立或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
答案: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什么是不可抗力?
答案: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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