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银监会监管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依法、公开 、公正 和效率。
12、稽桉组要如实反映稽核情况.做到事实清楚 、 客观公正 、 定性准确 。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以及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派出单位。
13、被稽核单位在收到“稽核结论” 30 个工作日内,将执行“稽核结论”的情况书面报告稽核检查单位。
14、稽核检查过程中,发现被稽核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或有犯罪嫌疑,应 向派出单位 报告。
15、稽核检查过程中,如遇被稽核单位阻挠、刁难或拒绝接受稽核时,稽核组可以请示 派出 单位,对被核单位采取 封存账册证据资料 及金库等临时措施。
16、对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稽核,应在离任前由 人事部门 提出建议,出具(离任稽核建议书),报经 理事长 签批后,转稽核部门立项。
17、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 独立核算 , 自主经营 , 自担风险,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