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论述题
1、试述支付结算的原则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就是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各个关系人都必须严格执行经济合同协定和票据上所明确履行的支付义务,不任意拖欠货款,及时办理货款清算,维护主债权人的权益。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就是根据结算制度的规定,付款单位、个人和银行在交易完成之后,主动付出款项,如期解付货款,准确、全部地将付出金额转入收款人账内,不得随意挪占、截留客户和他行的结算资金、压退票据和凭证,限制和拒绝受理客户和他行的正常结算业务,以维护企业单位和银行自主支配资金的权利。
银行不垫款。就是银行为单位和个人只提供结算服务,不承担垫付款项的责任。具体地说,就是收款单位委托银行办理收款项,在款项未收妥入账之前,单位不能支用,付款单位委托银行办理代付款项,账户上必须有足够支付的存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