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 真实的交易 关系和 债权债务 关系。
14、帐簿装订:总帐按月装订,各种帐、簿、卡按月、季或按年装订。装订成册的帐簿,及时登记 “会计档案登记簿” 入库保管。
15、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要贯彻 证印分管、证押分管 的原则,实行 专人负责,入库保管,填错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作当日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
16、信用社网点所有冲帐、调帐凭证必须经 会计主管 审查盖章后办理,并将错帐的 日期、情况 、金额 及冲帐、调帐的日期进行登记。
17、电脑操作人员使用的个人密码,要 严格保密 ,定期更换 ,防止失密。
18、查阅会计档案时,信用社应 专人在场陪同,代办查阅,不得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