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信用社核算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科目有:实收资本、股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六个。
26、未分配利润是指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帐户借方余额为 未弥补的亏损,贷方余额为 未分配的利润。
27、盈余公积金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公共积累资金,包括 法定盈余公积 和 公益金。
28、银行存款帐户按资金来源性质,资本管理要求可分为 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按结算方式可分为 支票结算户 和 存折结算户。
29、重要空白凭证一律纳入 表外科目 核算,设立 “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 ,按凭证种类立户,以假定价格(每本或每份一元)记帐。并登记凭证起讫号码。
30、农村信用社的会计核算单位,分为 独立 核算单位和 非独立 核算单位。农村信用社为 独立 核算单位,其所属的信用分社、储蓄所、服务点、信用站等信用网点均为 非独立 核算单位。非独立核算单位采取向独立核算的信用社报帐或由信用社并表的办法。独立核算的信用社要设置会计部门,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负责本社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