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二)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
(三)具有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77 年10月 1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2年10月 1日);具有5年(含5年)以上农村信用社基层工作经历的,笔试时加分5%。
(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六)符合上述五条件,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承认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律师执业资格之一的,可直接进入相关专业的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