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予以处分?
答:二年内。
27、《商业银行法》中对商业银行办理同业拆借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人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人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28、《商业银行法》中对企业开立账户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9、《商业银行法》中对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答: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30、商业银行的会计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商业银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