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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山西省农村信用联社招聘考试经济类专业考试复习资料(19)

发布时间:2010-04-12 10:24  来源:农村信用社试题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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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客户提前归还贷款的利息计算
经农村信用社同意,客户可以提前归还贷款。提前归还贷款,应当按实际借款的时间计收利息;如合同另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客户支付违约赔偿金。
6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管理办法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信用社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担保、抵押的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62、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客户应具备以下条件:(1)居住在信用社的营业区域之内;(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信良好;(3)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4)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63、农户联保贷款及基本条件
是指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由信用社向联保小组成员发放一定额度的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91)农户在生产经营中需要生产资金;(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遵守农户联保贷款的联保协;(4)从事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经营活动;(5)借款人在得到贷款前,应在信用社存入借款金额5%的活期存款。
64、农户联保贷款的对象、原则
农户联保贷款的对象是由居住在信用社营业辖区内有借款需求的5——10户借款人自愿组成。农户联保贷款的基本原则是:“多户联保、按期存款、分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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