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4、固定资产购建报批要经过哪几道程序?
固定资产购建报批程序为:立项申报、立项批准、正式申报、正式批复。县级联社根据辖内信用社固定资产购建需要,填报《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立项申报表》,随购建计划申请报告一并于当年1月31日前送省联社财务会计部,同时报送省联社派出机构备案。省联社财务会计部根据年度计划指标,对立项申报进行审核,并报省联社固定资产购建审批委员会审定后,于当年度3月底前对经批准同意立项的项目予以回复。信用社在接到同意立项的回复后,应按要求及时完备各项正式申报手续,并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逐项申报。各有权审批单位对正式申报的内容必须认真审查,对确需购建的,应以正式文件批复,并明确该项目实际购建金额。
455、固定资产审批立项后,由县级联社固定资产购建审批委员会审批的购建事项有哪些?
立项后由县级联社固定资产购建审批委员会审批的购建事项:(1)信用社、分社、储蓄所20万元以下的征地、50万元以下的购建房(含附属房、宿舍)、抵债房转自用;(2)20万元以下的维(装)修和楼房配套设备的更新;(3)采购单件5万元或批量10万元以下的安防设施、计算机网络设施及其他固定资产。
456、固定资产审批立项后,由省联社财务会计部审查报分管领导签批的购建事项有哪些?
立项后由省联社财务会计部审查报分管领导签批的购建事项有:(1)县联社征地、购建房、抵债房转自用;(2)信用社、分社、储蓄所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征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购建房(含附属用房、宿舍)、抵债房转自用;(3)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维(装)修和楼房配套设备的更新;(4)信用社、县级联社购置公务用车、运钞车;(5)采购单件5万元(含5万元)或批量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安防设施、计算机网络设施及其他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