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央银行的发展史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7世纪中叶至1843年,这是中央银行的初创时期,这一时期中央银行的特点是并未完全垄断货币发行权,是并非专一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相结合的私人所有的金融机构。典型例子是英格兰银行,它是以私人合股公司的形式出现,由商业银行逐渐发展而来,由政府授予三项特权、接受政府存款、代理国库、股东负有限责任从而部分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
第二阶段是从1844年至20世纪30年代,这是中央银行发展完善的时期,这一时期许多国家开始意识到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的重要性,1844年的《皮尔条例》使英格兰银行正式成为国家发行银行,至1900年,主要的西方国家都设立了中央银行。这一阶段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中央银行制度——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的建立。
第三阶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战后兴起的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主张货币政策必需通过中央银行来进行,随着国家干预经济的加强,政府利用中央银行来推行财政金融政策、干预国民经济、稳定货币,各国纷纷加强对中央银行的控制,中央银行制度发展和完善的进程进一步加快。
目前,世界各国都基本上建立了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已成为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稳定国内金融市场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