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具备哪些条件的借款人可以自愿组成联保小组?
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⑵单独立户,经济独立,在贷款人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
⑶具有贷款资金需求;
⑷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
⑸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账户。
137、关于规范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行为的要求?
农村信用社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切实依法合规经营。农村信用社不得向储户、单位存款的经办人和关系人支付除利息以外任何名目的费用或馈赠物品,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提高或变相提高利率。农村信用社不得要求贷款客户先满足一定存款额度等以贷引存的做法,不得许诺储户的部分存款以股金形式分配高额股息,不得采取以搭售金融产品进行优惠的方式吸收存款。农村信用社不得利用票据滚动承兑贴现增加存款、发放历史性贷款派生存款、其他资产抵押回购协议获取存款等方式以增加时点性存款。
138、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监测、审核的主要内容?
⑴辖内各农村信用社执行大额贷款报告制度情况,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等问题,上报内容是否真实;
⑵联社是否建立了大额贷款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有关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⑶发放大额贷款,是否按规定经过上级管理部门的审批或咨询,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批、认可依据的科学性、真实性;
⑷发放贷款是否严格执行以“三查”为基础的审贷分离制度;
⑸对同一借款人发放多笔贷款的,是否按要求进行合并计算;
⑹大额贷款是否有违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情况;
⑺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等不正当手段,故意超限额放款情况;
⑻有无向已超比例的借款企业增加贷款,形成“垒大户”;
⑼贷款抵押、担保是否足额、有效;
⑽辖内农村信用社及其联社对出现风险或存在潜在风险的大额贷款是否及时采取有效保全措施。
⑾需要进一步检查核实的情况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