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电脑储蓄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系统管理员是由电脑营业网点的管理人员,负责计算机的安全保密工作,在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网点的设备、业务、技术、机房系统运行的管理工作。对操作人员负责技术、业务指导和安全监督。
一、计算机机房属于保密要害部门,要安装和配备必要的保安设施和灭火器材,达到有关安全防范标准。
二、负责每天对计算机机房进行检查,做好机房的有关情况记录,定期向领导汇报机房情况。
三、负责营业网点计算机(含备机)及附属设备的应用、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进行,按时上报电脑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
四、负责营业网点软件的安装、更新、保管并指导应用。
五、负责营业过程中计算机软、硬件的故障处理及设备更换、软件环境的维护;出现故障时迅速查明原因及时予以排除,并准确做好运行记录和执行故障恢复情况记录,及时维修出现故障的设备,保证机器设备正常运行。
六、不得私自向外提供任何使用软件,不准擅自修改源程序。没有调整利率的正式文件或通知不得擅自修改源程序或利率文件。
七、不得向营业机构拷贝任何与营业无关的程序,严禁使用来路不明的软盘、光盘,严禁玩游戏。经常检查、消除病毒,同时作出详细记录。
八、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得将机器设备、有关保密数据、盘片、资料等带出机房转借他人。
九、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改装、增减计算机主机零部件,如遇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方可安排专人维修。
十、因工作需要参观计算机机房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月末、年末进行数据文件双备份,并导地入库加锁保管。
十二、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涉及信用社计算机应用方面的技术资料。保密数据的查询、调用和对外提供,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
十三、负责计算机机房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主机房,保证电脑清洁、安全的运行环境。监督操作员对所使用的终端及其他设备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