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按合同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77、金融机构违反国家法律和利率政策而多收的贷款利息以及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因金融机构违规而少付的贷款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78、信贷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
79、比例管理是指规定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负债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以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80、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存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备付金比例、单个贷款比例、拆借资金比例、股东贷款比例和贷款质量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