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票据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转让。
72、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
73、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74、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75、农村信用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76、农村信用社的“三会”是指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77、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查询、冻结或扣划储户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8、某信用社工资总额为10000元,则该社按要求应计提职工福利费 1400 元;职工教育经费 150 元;工会经费200 元;劳动保险金2000元;失业保险金200元;住房公积金1000元。
79、某乡级信用社利息收入为10万元,则该社按要求应计提营业税金3000元;教育附加90元;城市建设维护税30元;若该社为城镇则应计提城建附加150元。
80、某社的各项抵押贷款额为300万元,各项质押贷款额为200万元,该社的抵押物金额、质押物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