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5:1的,按实际笔试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由江苏民丰农商银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届时,参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由江苏民丰农商银行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江苏民丰农商银行统一组织。体检标准除身高外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合格的考生,由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指定的服务公司为其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
六、本简章由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 江苏民丰农商银行(0527-84467999)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301)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