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定于2017年1月14日-15日对报考沈阳分行辖内各分支机构2017年人员录用考试笔试通过的考生进行面试。其中,报考长春中心支行(含农安县支行、榆树市支行、德惠市支行、双阳支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含五常市支行、双城支行、阿城支行、尚志市支行、巴彦县支行、呼兰支行、宾县支行、依兰县支行、延寿县支行、木兰县支行、通河县支行、方正县支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含金州新区中心支行、瓦房店市支行、庄河市支行)的考生面试由长春中支、哈尔滨中支、大连中支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其它单位的考生面试具体事宜依照本通知进行。
一、面试地点:
沈阳大学南院7号楼(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54号)。
二、面试时间:
2017年1月14日、15日两天,分上、下午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都在半天内完成,考生必须按所报考单位(职位)对应的面试时间参加面试,一律不得更改面试时间。
14日上午面试单位:沈阳分行机关(会计、计算机、理工科职位)、鞍山中支、海城支行、朝阳中支、北票支行、建平支行、丹东中支、东港支行、宽甸支行、抚顺中支、清原支行、辽阳中支、灯塔支行、盘锦中支、大洼支行、营口中支、大石桥支行、通化中支、柳河支行、集安支行、大兴安岭中支、呼玛支行、塔河支行、佳木斯中支、同江支行。
14日下午面试单位:
沈阳分行机关(经济金融-硕士职位)、本溪中支、本溪支行、桓仁支行、新宾支行、葫芦岛中支、绥中支行、建昌支行、锦州中支、义县支行、黑山支行、凌海支行、北镇支行、盘山支行、铁岭中支、开原支行、昌图支行、四平中支、公主岭支行、伊通支行、松原中支、乾安支行、长岭支行、扶余支行、漠河支行、黑河中支、逊克支行、孙吴支行、北安支行、牡丹江中支、东宁支行、齐齐哈尔中支、泰来支行、克山支行、绥化中支、明水支行、绥棱支行
15日上午面试单位: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凌源支行、喀左支行、凤城支行、调兵山支行、西丰支行、白山中支、长白支行、临江支行、梨树支行、双辽支行、延边中支、大庆中支、肇源支行、鹤岗中支、萝北支行、绥滨支行、桦川支行、汤原支行、抚远支行、富锦支行、绥芬河支行、穆棱支行、林口支行、海林支行、宁安支行、七台河中支、勃利支行、宝清支行、伊春中支、嘉荫支行
15日下午面试单位:沈阳分行机关(经济金融-博士职位)、新民支行、辽中支行、康平支行、法库支行、岫岩支行、台安支行、阜新中支、阜蒙支行、彰武支行、兴城支行、白城中支、镇赉支行、洮南支行、大安支行、靖宇支行、吉林中支、蛟河支行、磐石支行、舒兰支行、辽源中支、东丰支行、东辽支行、梅河口支行、图门支行、珲春支行、和龙支行、汪清支行、肇州支行、林甸支行、杜蒙支行、五大连池支行、鸡西中支、鸡东支行、虎林支行、龙江支行、依安支行、甘南支行、富裕支行、克东支行、拜泉支行、双鸭山中支、友谊支行、饶河支行、望奎支行、兰西支行、青冈支行、庆安支行、安达支行、海伦支行、铁力支行
请考生认真核对本人报考单位(职位)与以上时间安排,并与收到短信通知的内容核对。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必须于当日7:00以前、下午面试的必须于当日12:00前到达考场,按照现场张贴的通知进入对应候考室候考。迟到10分钟及以上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前有网上答题程序,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应准备上网手机一部,手机预装浏览器。
三、面试携带材料
面试前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1、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统一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网上填报信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所获奖励证明、各项资格证书等)。
考生系国外留学回国人员的,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证明和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2、具有延缓派遣资格的2015、2016年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原件,延缓派遣(或可以改派)证明,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学校统一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网上填报信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所获奖励证明、各项资格证书等)。
已派遣到人才代理机构或地方人事局的2015、2016届毕业生,经本人与档案存放部门联系确系可以改派的,可以用毕业时学校开具的《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报到单位必须为人才代理机构或地方人事局)代替延缓派遣证明。
3、社会在职人员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或工作证明),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特殊情况可后补),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网上填报信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所获奖励证明、各项资格证书等)。
考生系国外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证明和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其他事项
上述材料不全或相关信息不实者,原则上取消面试资格。个别因特殊原因,需后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考生,必须于3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沈阳分行人事处。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92号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人事处 行员录用工作小组 收
邮政编码:110001
四、咨询电话:024-234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