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及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川分支机构:
根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1]124号)的要求,现就开展我省注册会计师2012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检查对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我省范围内凡2011年12月31日前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含2011年12月31日止省外注册会计师已办理完转会手续,正式转入我省的注册会计师),均属于任职资格检查对象。
二、任职资格检查主要内容
(一)注册会计师是否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二)注册会计师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三)注册会计师是否执行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四)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是否履行会员义务。
三、任职资格检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专题报告,其中对注册会计师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刑事处罚、死亡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报表审计、验资业务的收费情况进行特别说明;对2012年继续教育提出相关建议;
(二)所有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或合伙人、2011年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工资清单、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社保参保证明以及2份签字报告或业务工作底稿的复印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三)《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一),请按我会2011年公告的注册会计师名单顺序填写;
(四)《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附件二);
(五)《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及社会审计成效表》(见附件三);
(六)《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备案表》(见附件四);
(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五);
(八)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会费缴纳凭据;
(九)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专题报告及附件表格请同时提供电子版至邮箱scjgb@126.com.
四、任职资格检查时间
本次任职资格检查时间自2012年2月7日至3月16日止(实地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为避免事务所办理任职资格检查过于集中的情况,省注协仍采取根据事务所编号分时段进行检查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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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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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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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至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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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0003-510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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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至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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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0121-5101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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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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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至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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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0130-51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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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内江、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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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至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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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0003-5134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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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眉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甘孜、阿坝、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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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至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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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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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事务所四川境内分所、2011年新设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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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不予通过检查
(一)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二)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受刑事处罚的;
(五)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六、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予以暂缓检查
(一)不履行会员义务且情节严重的;
(二)所在事务所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三)本人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四)对应当参加而未参加任职资格检查的。
七、任职资格检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