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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预习--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发布时间:2011-10-27 16:38  来源:税法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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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八、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完税价格。其中:

  A.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B.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C.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D.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E.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如果内销的制成品中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则以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F.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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