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财政工作需要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报经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全会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条件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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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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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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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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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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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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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学历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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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适应男性;
⑵具有双学士学位的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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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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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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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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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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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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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经济、会计系列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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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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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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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列中级职称、具有造价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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