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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学院2011年高层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1-25  截至日期:已过期  来源:经济,金融招聘 查看:打印  关闭
银行招聘网(Yinhangzhaopin.com)温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联系、无需任何条件、工作地点不限”,收取服装费、押金、报名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银行招聘网文章标签:招聘 公告 浙江 丽水 2011年 学院 高层次 教师

根据丽水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的需要,经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批准,2011年丽水学院决定招聘部分高层次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专业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招聘人数

备注

应用数学(金融方向)

研究生

博士

 

1

 

新闻学

研究生

博士

 

1

 

民族学

研究生

博士

 

1

 

英语

研究生

博士

 

2

 

英语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授

1

专业负责人

西班牙语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旅游管理与规划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授

1

专业负责人

国际经济与贸易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授

1

专业负责人

财务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授

1

专业负责人

区域经济学

研究生

博士

教授

1

学科带头人

财务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

 

农村区域发展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

 

电子信息工程

研究生

博士

 

1

 

计算机应用

研究生

博士

 

1

 

计算机应用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授

1

专业负责人

计算机应用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

实验教学

机械设计及自动化

研究生

博士

 

1

 

机械设计及自动化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授

1

专业负责人

自动化(电子)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授

1

专业负责人

自动化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

 

土木工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授

1

专业负责人

土木工程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音乐学

研究生

博士

 

1

 

美术学

研究生

博士

 

1

 

陶瓷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摄影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美术文献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高等教育学

研究生

博士

 

1

 

学前教育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

 

化学类(材料方向)

研究生

博士

 

1

 

化工与工艺

研究生

博士

 

2

 

园艺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授

1

专业负责人

园林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授

1

专业负责人

园艺

研究生

博士

 

2

 

园林

研究生

博士

 

1

 

生态学

研究生

博士

教授

1

学科带头人

生物科学类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实验教学

民族传统体育(舞狮、舞龙、秋千方向)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

 

篮球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参加过CBA比赛

网球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体操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病理生理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具有工作经历

免疫学或病原生物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解剖学或外科学

研究生

博士

 

1

 

解剖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男性

护理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授

1

专业负责人

护理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口腔医学

研究生

博士

 

1

 

口腔医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授

1

专业负责人

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

 

教育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2

 

心理健康教育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1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硕士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博士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三) 学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还应具备:

  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业务能力和业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内已取得较大的学术成就,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较强的组织、管理、领导学术团队的能力和合作精神。学术水平不低于学校现有相同学科带头人水平。

  专业负责人条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本学科领域内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有一定的知名度。具备担任专业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教学改革方面具有一定业绩,有较多的科研积累,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果,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2011年1月~2011年2月底到丽水学院人事处报名(报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 323000;联系电话:0578-2271073,2271014;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现场、信件均可;Email: lsxyrsc@126.com。)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二)面试或试讲

  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主要面试相关专业知识及教师基本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前一天,对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或试讲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学院校园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科带头人等岗位享受优惠条件。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丽水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条件

  1.学科带头人:住房补贴 70-120万元,安家费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理科10万元,工科50万元),提供过渡性临时住房。

  2.专业负责人:住房补贴30-50万元,安家费3万元;提供

  科研启动经费(文、理科6万元,工科30万元)提供过渡性临时住房。

  3.教授、博士:安家费1万元,住房补贴 10-3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理科3万元、工科5万元),提供临过渡性时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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