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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招聘合同工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1-02-17  截至日期:已过期  来源:经济,金融招聘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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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处拟公开招聘资金管理科现金出纳岗自筹经费合同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
2. 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强烈工作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认真细致;
3. 普通话标准,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Word和Excel等办公软件;
4. 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5. 符合学校录用合同工的其他基本条件;
6. 录用后能立即进入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在南校区。
二、 出纳岗岗位要求(1名)
1. 资金管理科现金出纳岗人员负责现金等工作;
2. 具有出纳人员基本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公私分明、客观公正、依法办事;
3. 具有出纳工作人员的基本业务素质,掌握会计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
4. 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毕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和提交材料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24日;
2. 提交材料:请将填好的《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可在学校人事处主页下载)、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及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直接送到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综合科陈老师(中山大学中山楼205室);
3. 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合则约见,择优录用。
四、 聘用和待遇
  聘用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管理,待遇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财务与国资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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