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会计电算化基本要求
第一节会计电算化法规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的法规制度
1989年,财政部颁布了第一个会计电算化的法规《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
1994年,财政部颁布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1996年,发布了《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9年修订200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会计法》
二、我国会计电算化发展趋势
1、会计电算化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2、会计电算化工作向“管理一体化”方向发展。
3、会计电算化向管理电算化和决策电算化方向发展。
第二节会计核算软件的要求
一、《会计法》对会计软件的基本要求
(一)《会计法》明确了会计责任主体
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杜绝会计做假>
(二)《会计法》规范了会计软件的设计与具体操作要求会计核算生成的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符合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不允许随意删除错误的凭证和会计账簿,要保留必要的审计线索.
(三)《会计法》扩大了会计监督主体,扩展了会计监督的含义
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会计监督制度.会计监督应该是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四)会计电算化法规对会计核算软件的基本要求
1、会计核算软件设计上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计核算软件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划分会计期间。
3、会计核算软件中的文字输入、屏幕提示和打印输出须采用中文。
4、会计核算软件须提供人员岗位及操作权限设置的功能。
5、会计核算软件应当符合《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国家标准的要求。
6、会计核算软件不得出现死机或非正常退出等情况。
7、会计核算软件应具有恢复功能。
8、单位修改、升级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应当建立相应的审批手续。
9、会计核算软件开发销售单位须为使用单位提供会计核算软件人员培训(免费)、会计核算软件维护、版本更新等服务。
二、会计数据输入功能的基本要求
(一)会计核算软件应具备以下初始化功能会计软件初次使用时的初始化设置:建立账套(建立核算
单位)、人员权限设置(财务分工)、会计科目设置(总分类科目和明细科目)、凭证类别设置(收、付、转)、结算方式设置(记账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成本核算方法)、初始余额录入(各科目余额、发生额)、其他设置(未达账项、自定义自动转账凭证)等等。
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二)应当具备输入记账凭证的功能
允许输入项目至少应包括: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类别及凭证号、附件张数、经济业务内容及摘要、会计科目及编号、金额以及辅助核算项目(往来单位代码、职员代码)等。
(三)对记账凭证编号的连续性应当进行控制不同的凭证类型应该分别连续编号
(四)下列数据输入应有必要的提示功能
1、凭证编号重复
不管会计软件提供人工编号还是自动编号功能,都应当能够识别已有编号和新编号且不允许两者重复,如遇重复应当给予提示并拒绝保存新增加的凭证。
2、输入会计科目编号时应提示该编号所对应的会计科目名称
3、借贷双方金额不平衡或未输入
4、有借方无贷方或有贷方无借方的,应提示
5、输入收、付款凭证时科目未涉及“现金”或“银行存款”
(五)对已经输入但未登记会计账簿的机内记账凭证,应提供修改和审核的功能,审核通过后,不能再对机内凭证进行修改。凭证已输入未记账可做如下修改:A、已输入未审核直接修改;B、已审核未记账,取消审核,进行修改不允许直接修改记账凭证:A、已记账未结账,用红字冲销法进行修改。B、结账后发现凭证有错误。
(六)同一张凭证对审核与录入功能的使用权限进行控制
(七)凭证已审核或已记账发现有错误的,红字冲销或补充凭证法
(八)会计凭证的自动生成与采集
(九)除账务处理模块以外的其他子系统生成会计凭证数据的,应
当经审核确认后生成记账凭证。
三、会计核算软件的数据接口
2004年11月4日,一项旨在克服数据交换障碍,提高会计数据综合利用率的国家标准《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GB/T19581-2004)在北京发布,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规范了文本格式和XML格式的数据接口,为会计核算软件与其他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创造了条件。
会计数据接口标准化的意义:
1、有利于加快我国企业信息化的进程。
2、有利于会计数据的逐级汇总和审查。
3、实现了企业会计档案的真正电子化。
4、有利于管理型和决策型会计软件市场的发展。
5、有利于电算化审计的发展。
6、标准数据接口规范是我国加入WTO后的现实需求。
四、会计电算化数据输出
会计电算化数据的输出方式有:显示输出、打印输出、磁盘输出和网络输出。(一)会计数据的查询输出:凭证数据、账簿数据、报表数据账簿数据的输出过程实质上是用户视图的生成过程。
报表审核公式是报表数据之间关系的检查公式。
(二)会计数据的其他输出
1、打印输出
2、磁盘输出
3、网络输出
(三)未来会计数据输出的新模式(了解)
五、会计数据处理
(一)凭证记账功能:经审核无误的凭证即可登记账簿;一月可数次记账,也可月末一次记账。
(二)银行对账功能:方式—自动对账、手工对账
(三)期末结账功能:结账方式---月结、季结和年结。
注意:上月未结账,则本月不能结账;
如本月有未记账凭证,则本月不能结账;
本月结账后,不能再录入本月的记账凭证;
一个月只能结一次账。
(四)编制会计报表的功能(了解)
(五)会计数据的安全
1、会计数据安全概述:是通过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特征来衡量的。保密性是指计算机系统能防止非法泄露会计数据;
完整性是指计算机系统能防止非法法修改和删除会计数据;
可用性是指计算机系统能防止非法独占会计数据资源,当用户需要使用计算机资源时能有资源可用。
2、会计数据安全的要求。根据《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会计核算软件应该提供的数据安全保护功能:
(1)会计核算软件具有按照初始化功能中的设定,防止非指定人员擅自使用的功能,和对指定操作人员实行使用权限控制的功能。
(2)对存储在磁性介质或其他介质上的程序文件和相应的数据文件,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有必要的加密或者其他保护措施。
3、目前,我国会计电算化软件常用的安全性保密措施主要有:
(1)用户识别控制
(2)操作日志控制
(3)加密存储控制
(4)数据存取权限控制
(5)数据和程序的备份恢复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