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财产清查
第一节 财产清查的意义、种类和一般程序
一、财产清查的意义
1.概念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例题1•判断题】财产清查不仅包括对实物资产的盘点,也包括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的核对。( )
[答案]√
2.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老师拓展内容)
(1)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
(2)财产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
(3)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
(4)在账簿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
(5)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实不符;
(6)发生意外灾害等。
注:1条账簿错误,1条没错(未达账项),4条实物原因。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第三节清查结果处理介绍。
3.意义(了解):
(1)保证账实相符——如出现盘盈或盘亏后,分清原因后调整一致;
(2)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查明或防止财产物资被挪用、贪污、盗窃等情况;
(3)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对积压、浪费、呆滞、不配套或储备不足等情况及时处理,加速资金周转;
(4)维护财经纪律——可以检查财经纪律的遵守情况、物资收发保管等手续制度的执行情况二、财产清查的种类(交叉记忆)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它是指对所有财产进行全面盘点与核对。
(1)全面清查的具体对象:
①固定资产、存货以及在建工程等;
②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和银行存款借款等;
③各种往来结算款项、缴拨款项等。
(2)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
①年终决算之前;
②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
③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
④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2.局部清查。它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
主要是对货币资金、存货等流动性较大的财产的清查。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
(1)库存现金,应由出纳每日清点一次
(2)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
(3)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
(4)各项流动性较强的存货,年内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注:日——库存现金
月——银行存款、贵重物品
年内——其他(债权债务、普通存货等)
(二)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它是根据规定(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
定期清查一般在期末(年末、季末、月末)进行,既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它是指事前不规定清查日期,而是根据特殊需要对财产物资所进行的临时性清查。
不定期清查的情况:
(1)更换财产、现金保管人员时——对其保管的财产、现金清查;
(2)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时——对受损财产清查;
(3)上级主管、财政、审计和银行等部门检查时——对检查范围清查;
(4)进行临时清产核资时——对全部财产清查。
不定期清查,既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全面、定期)。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2)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以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
(3)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4)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5)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6)填制盘存清单;
(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例题2•单选题】财产清查是用来检查( )的一种专门方法。
A.账实是否相符
B.账账是否相符
C.账表是否相符
D.账证是否相符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