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算平衡及其应用
(一)试算平衡的含义
所谓的试算平衡指的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以及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检查和验证所有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包括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余额试算平衡法两种方法。
1.发生额试算平衡法
借贷记账法是建立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恒等式的平衡原理基础上,并采用“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在有关账户中作复式记录,这就确定了每一项经济业务所编制的会计分录借方与贷方的发生额必然相等的关系。由此,在一定时期内根据会计分录登记有关账户之后,则所有登记账户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和所有登记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合计必然相等,因此,就有了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它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发生额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其公式为: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试算平衡法
余额试算平衡法是运用会计等式,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等于所有账户贷方余额合计的关系,检验本期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
由于所有账户的期末余额又是根据一定时期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计算的结果,所以,所有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也必然和所有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相等,因此就有了余额试算平衡法。
根据余额时间不同又分为期初余额平衡与期末余额平衡两类。其公式为: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贷方本期发生额合计
借方期初余额合计=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借方期末余额合计=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二)试算平衡表
在实际会计核算中,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的方法来完成的,样式如下:
各账户本期发生额和余额试算平衡
年月单位:
科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借方 |
贷方 |
借方 |
贷方 |
借方 |
贷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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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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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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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如下:
假设本期发生的10笔相关业务对应的账户的资料如下:
借方现金贷方
期初余额 1000 ⑤2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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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额 2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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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21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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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银行存款贷方
期初余额 1 999 000 ①1 000 000 ②100 000 ⑩ 10 000 |
③500 000 |
本期发生额 1 110 000 |
620 000 |
期末余额 2 489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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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应收账款贷方
期初余额 0 ⑩ 2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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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额20 000 |
|
期末余额2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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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短期借款贷方
④100 000 ⑧ 50 000 |
期初余额 300 000 |
本期发生额 150 000 |
180 000 |
期末余额 |
330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