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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会计证《会计基础》考试重点--原始凭证填制 二

发布时间:2012-01-20 13:20  来源:会计基础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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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没错)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错误不严重)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错误严重)

  【例题8·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原始凭证审核内容的是( )。

  A.凭证是否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

  B.凭证是否符合规定的审核程序

  C.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计划和预算

  D.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答案]D

  [解析]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对于外来原始凭证必须要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和人员签章),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符合有关的审核程序),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审核原始凭证的及时性。原始凭证不涉及会计科目的使用。

  【例题9·多选题】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包括:审核原始凭证( )等方面。

  A.真实性

  B.合法性、合理性

  C.正确性、及时性

  D.完整性

  [答案]ABCD

  【例题10·单选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和违法收支,应当( )。

  A.不予接受

  B.予以退回

  C.予以纠正

  D.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答案]D

六、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填制要求的第六条)

  为明确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防止利用原始凭证进行舞弊,《会计法》规定:

  第一,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以此来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第二,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当然也应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进行。

  第三,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第四,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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