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会[2010]3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培训对象:所有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前)的人员。(高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培训)
二、 培训方式:我市2010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决定实行“面授教育”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会计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面授教育”或“网络教育”。
三、培训时间:“面授教育”和“网络教育”的培训时间均为: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面授教育”每期培训时间为三天,“网络教育”培训课时必须听满24小时。
四、培训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面授教育”115元/人,“网络教育”100元/人;培训票据统一使用《浙江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确有需要票据报销的,可到财政局会管科开具。
五、培训单位:市财政局委托“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东阳分校”实施2010年度会计人员“面授教育”的培训工作。选择“面授教育”的会计人员,应于2010年10月31日前到“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东阳分校”报名,以便于编班排课。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东阳分校地址:东阳市人民路65号,联系电话:86830791 86830790。
选择“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可直接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实行网络报名、网络缴费、网络听课,网络培训听满24小时人员可直接进行网络考试。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的网址为:浙江省财政厅会计考试网上报名(kjbm.zjczt.gov.cn)。(“网络教育”学习流程请参阅“东阳财税网”)
六、其他事项:1、参加“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和网络考试合格的,其继续教育情况会自动记录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不需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作培训合格记录,如有人员确实需要打印培训合格记录的,可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财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2、未尽事项请登录“东阳财税网”(http://wwww.dycs.gov.cn/) 查阅。
东阳市财政局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