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补充说明
1、由于我市持证会计从业人员众多,信息采集、确认时间同步延续进行,截止时间将视情况另行通知;
2、信息采集、确认要严格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单位及会计人员到属地财政局指定的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
3、请个大企业、单位、部门、院校指定责任人,与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对接,预定时间,实行有序确认;
4、由于技术及上网人数拥挤等原因,信息采集、确认系统不甚稳定,信息采集时请尽量回避上网高峰;
5、市直会计信息确认地点在泰安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岱道庵路5号,泰山区公安分局斜对过)。
泰安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