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完成我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按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抓紧完成我区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1〕55号)精神,我市两个多月来,通过各方努力,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截至8月12日止,全市会计从业人员约 11168人已完成信息采集,但仍有4494人未申请信息采集,影响到全区会计从业人员调转平台的链接。为此,要求各县(区)会计管理机构和市直各单位财会部门完成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人员要相互转告,提醒并督促有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尽快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http://www.gxczkj.gov.cn),按要求办理个人会计信息采集。
二、各县(区)财政局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克难攻坚,尽快完成本辖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三、自2011年10月1日起,自治区财政厅将仍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档案信息放入待处理会计从业人员库。这部分会计从业人员需要恢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业务的,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辖区财政部门办理重新启用手续,并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办理。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