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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省卫生国际交流中心招聘方案

时间:2011-05-05 15:57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福建省卫生国际交流中心是省卫生厅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援外医疗队的组建、人员选拔、培训、派遣以及日常管理;卫生领域与国际间(含港澳台)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外语培训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英语翻译,承担我省援外医疗队翻译任务,在国内期间担任外语教学和翻译等工作。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岗位
专业
人数
学历
学位
备注
援外医疗队翻译
英语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1.2009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理论扎实,具有履行岗位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素质,特别是英语听说能力。

(二)其他综合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2.适合男性,需长期在非洲国家特别艰苦的环境条件下工作生活,适应特殊的工作岗位要求;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因卫生援外工作是国家整体外交工作的重要部分,不同于一般的经贸或其他援外工作,要求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5.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
6.身体健康,体检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有关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信息(www.fjphb.gov.cn)上发布。
2、报名:凡符合岗位要求者,请于2011年5月4日-2011年5月25(正常上班时间)直接到省卫生国际交流中心办公室(省卫生厅办公楼204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身份证、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地考生可先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用特快信件(以邮戳为准)寄至我中心,并于笔试时提供原件供招聘单位复查,如有不符,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福建省卫生国际交流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
邮编:350003;
联系人:孙玉敏联系电话:0591-87842476
3、资格审查:本中心成立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审查结果和考试时间。考试前,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供我中心复核;若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本中心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4、考试:
考试由本中心负责组织,考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与综合能力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满分均为100分。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方可开考。专业能力测试涵盖英语听说读写,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前3名者参加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以问答形式进行。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综合能力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专业能力测试与综合能力面试具体时间由本中心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5、确定人选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和考察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拟聘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实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6、组织监督
省卫生厅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监督电话:驻省卫生厅纪检监察室0591-87856953
省卫生厅人事处0591-87855651
四、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1.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所在岗位津贴及福利。
2.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我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福建省卫生国际交流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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