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收集2011年最新的招聘信息

2011年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时间:2011-05-05 15:58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中心是福建省外经贸厅直属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承担全省国际投资、贸易、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的促进服务工作,为福建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咨询和援助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中心2011年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
投资促进岗位1名,贸易促进岗位1名,对外经济合作岗位1名。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http://www.fiet.gov.cn/admin/upload_file/img/2011-05/1304496855656.jpg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没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待遇
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执行核拨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社保待遇,不解决住房,未尽事宜可面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或函报两种形式均可,不收取报名费。
时间:2011年5月3日-2011年5月20(正常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四层福建省外经贸厅人事处。
函报电话:0591-87270231陈先生、87270257林先生
传真:0591-87270255
报名应提供的材料:《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在面试前予以查验),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
省外经贸厅人事处依据招聘方案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工作在省公务员局监督指导下,由省外经贸厅组织实施。
 

1.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2)笔试实行“一岗一卷”,内容为外经贸基本理论、专业知识、英语(或日语)等,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分值100分,测试拟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理论知识与实务能力,每名考生15分钟。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与公布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
1.每一拟聘岗位按与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省外经贸厅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网和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附件: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省外经贸厅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