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核准,我校决定选聘5名教师,具体职位参见《中共深圳市委党校选聘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的方法,不安排现场报名。请报名者登录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委党校网站下载《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深圳市委党校(电子邮箱:princessxlm@gmail.com 2.时间:报名时间为4月21日-4月29日。,邮件主题注明“姓名+专业”)或传真到82768879。报名后须再电话向深圳市委党校联系确认,以免漏失(联系电话:0755-82768816)。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根据我校发布的《中共深圳市委党校选聘职员职位表》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复印件,验原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 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考试人选遴选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按拟聘人数3倍研究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5月初在深圳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四、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1.方式:面试及试讲。 2.内容: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试讲30分钟。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5月20日。 2.地点:市委党校。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在深圳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在指定时间,由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深圳市委党校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八、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聘用资格将自动失效。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考查询网站
请登录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委党校网站查询招考信息。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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