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创办于1964年,是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国家级重点学校,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珠江之畔,交通方便,是一所环境幽雅、设备先进的学校。
一、 招考人数 因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全国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及优秀的有工作经验的教师,以充实学校的教师队伍。各岗位招聘人数如下:
二、上述部分有关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需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的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须为未婚人士或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已婚并单调进入广州市的,还需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2、应届毕业生报考,要求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社会人员报考需具备教师资格证(校医岗位除外),公办教师应聘还需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眼镜验光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报名时暂不用教师资格证(要求在入职一年之内取得)。
三、应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5月30日~6月3日(星期一、二、三、四、五,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2:30时~3:30时)在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南校区接受现场报名。
经初审合格,学校将发出笔试通知。
(二)、报名应交材料:应聘者需递交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户口证明、简历、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计生证或未婚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交职称证、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等证明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准备免冠小一寸照片二张。
四、考试的范围及方法
(一)笔试:2011年6月18日上午9:00—10:30在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南校区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校医,临床医学基本知识;其他岗位,教育教学理论素质测试和学科教学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的1:5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包括实操和面谈。
(1)实操成绩为60分。
(2)面谈成绩40分。
(3)面试成绩成绩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4)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6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地点: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南校区。
(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20个工作日内在校内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体检: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用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体检费自负;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
(五)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学校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广州人事局网站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网站:www.gzsmxx.com
南校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珠江桥中东海北路21号
联系电话:81763407 81760809-8205 陈老师、张老师
本公告有关条款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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