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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招聘公告

时间:2011-05-11 01:25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广州地区纺织、服装产业中高级专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建设专业是服装设计与工艺、染整工程、美术装潢设计、工艺美术等专业。

    因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及具有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以充实学校的教师队伍。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
  人数
  要 求
服装实习指导教师
2
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服装类专业毕业,具有技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职称,有服装实习指导教学经验或企业工作经历二年以上,35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11年6月30日,下同)。
体育教师
1
2011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球类或健美操专业毕业,年龄28岁以下。

  (二)应聘人员还须具备的下列条件:
  1. 应聘教师岗位应具备教师资格证(2011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2. 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应聘者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人口准入条件。
  二、应聘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99号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校内现场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学校将发出笔试通知。
  (三)应聘者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递交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户籍证明、身份证、未婚或结婚证明(已婚附计生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的原件、复印件,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学、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育时事等基础知识。
  面试主要包括:面谈和试教。
  (二)考试的办法
  1.专业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5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
  (1)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6月11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6月下旬至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替补。
  (六)成绩公布
  联系电话:(020)84213475
  联系人:饶老师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99号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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