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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聋哑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1-06-14 23:51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因学校发展和教学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教师6名。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聋哑学校是一所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特殊教育学校,属事业单位编制。学校创办于1959年,位于汕头市陵海一巷1号,学校占地5.72亩,校舍建筑面积3340平方米。学校现有19个教学班,在校聋生301人,现有教职工60人。学校主要承担聋哑儿童少年学前康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1、招聘原则
 
①按需招聘的原则。从学校发展和教师需求的实际出发,确定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
 
②凡进必考的原则。应聘我校教师职位,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教师应聘考试;
 
③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④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考试招录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2、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招聘教师6名,详见《汕头市聋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表)。
 
3、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热爱特教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②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特教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职业资格及技能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
 
④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特教工作;
 
⑤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汕头市聋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4、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规定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2011年6月13日-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汕头市聋哑学校(汕头市陵海一巷1号)。
 
3、报名程序
 
①到汕头市聋哑学校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等;
 
⑤本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⑦资格审查;
 
⑧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6月19日
 
2、笔试地点:汕头市聋哑学校
 
3、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
 
①教育学和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②教育法和教师法。教育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4、笔试结果公布: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公布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主要形式:说课和答辩
 
面试对象和人数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于2011年6月24日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6月28日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于2011年6月31日-7月1日到汕头市聋哑学校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2011年7月2日
 
2、面试地点:参加考试人员凭通知书准时到汕头市聋哑学校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3、面试内容
 
①答辩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②说课内容:内容统一为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四年级上册的教材(人教版)。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教学常规测试、备课等。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2011年7月6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各职位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
 
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聋哑学校(http://stly.stedu.net/);
 
汕头市教育局(http://www.stedu.net/)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聋哑学校组织实施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聋哑学校:0754-88560341联系人:朱老师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汕头市聋哑学校
 
201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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