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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汕头市实验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1-07-19 07:5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2011汕头市实验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2011年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1〕32号)的有关规定,因学校发展和教学工作需要,我校拟公开招聘高中专任教师3名。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实验学校一所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学校,属事业单位编制。学校创办于1999年,位于汕头市三十五街区丰泽庄,学校占地60亩,校舍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学校已从2010年起逐步办成公办普通高中。
二、招聘原则
(一)按需招聘的原则。从学校发展和教师需求的实际出发,确定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
(二)凡进必考的原则。应聘我校教师职位,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教师应聘考试;
(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四)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考试招录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招聘高中物理、历史、地理专任教师各1名,详见附件《汕头市实验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职业资格及技能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教育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汕头市实验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规定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2009年—2011年本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要求报考学科专业对口,即报考物理专任教师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物理教育专业毕业,报考历史专任教师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历史教育专业毕业,报考地理专任教师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地理教育专业毕业。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6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实验学校办公室(汕头市丰泽庄丰泽南路,联系电话:88930653;联系人:许老师、林老师)。
(三)报名程序。
1.到汕头市实验学校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贴有本人免冠照片)、就业协议书及成绩表、《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等;
⑤各种考级(如普通话、计算机、英语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与就业推荐表中的照片同底)。
3.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确认上述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7月31日上午9:00。
2.笔试地点:汕头市实验学校。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内容:
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理解学习掌握程度;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5.笔试结果公布: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公布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汕头市实验学校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施行。
面试对象和人数的确定:各职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报考人数不足1:3的职位,根据笔试合格(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8月11日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于2011年8月12日-13日到汕头市实验学校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参加考试人员凭通知书准时到汕头市实验学校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3.面试形式:说课和答辩。
4.面试内容。
①说课内容:内容统一为汕头市现行高中必修一教材(具体范围另行通知)。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教学常规测试、备课等。
②答辩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5.面试程序。
整个面试分四个程序进行:
①面试排序抽签。
参加面试的人员准时到汕头市实验学校分学科排序抽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然后由工作人员登记。
②面试答辩、说课题抽签。
面试考生分学科抽说课题和答辩试题,然后交工作人员登记。
③面试准备。
课题确定后,面试考生在指定备课室内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过程中,面试考生可使用教参、教辅资料。30分钟时间后,由工作人员带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同时将答辩题和说课题报评委。
④说课和答辩。
考生进入面试室,开始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时间到评委提示停止说课。说课过程中,考生可使用小黑板、课本说课,但不能带教参、教辅等。答辩题为三个,考生按答辩内容分别作答,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各职位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八、公示
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
http://www.strc.com.cn
汕头教育信息网(
http://www.stedu.net/
汕头市实验学校(
http://stssyxx.stedu.net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实验学校组织实施
十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实验学校:88930653。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88853404。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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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实验学校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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