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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汕头市潮南区公办学校招聘新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1-07-19 08:01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2011汕头市潮南区公办学校招聘新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根 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2010〕 165号),《关于2011年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 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特制订潮南区2011年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09—2011年国家计划内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已与区教育局、高(完)中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二)2009—2011年潮南区户籍国家计划内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三)2009年至2011年潮南区户籍国家计划内非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中,专业为:体育、地理、历史、政治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
(四)潮南区外户籍,现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其子女符合上述(二)、(三)项规定报考条件的,视同潮南区户籍毕业生办理。
(五)2009年至2011年在我区“三支一扶”大学生中,从事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的。
二、   应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三)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聘计划数
计划招聘新教师350名。其中:①高(完)中学校(含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聘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35名和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5名(若非师类录取不足15名,则余下名额纳入师范类);②初中学校:招聘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0名。
四、招聘办法
(一)2009年—2011年系国家“211工程”院(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签约5名(其中:六都中学2名、成田高级中学2名、东山中学1名),直接予以聘用。
(二)2009年至2011年在我区从事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到农村任教的8名(其中:陈店镇5名、仙城镇3名),直接予以聘用。
(三)其余师范类、非师范类毕业生一律通过考试进行聘用。
1.      报名时间、地点:时间为2011年7月29日至7月31日,时间3天,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地点:潮南区教育局(峡山街道董塘小学内,即南海大酒店大门往南400米处)。咨询电话:0754-87795462。
2.      报 名事项:报名时须带《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三张(同版)。其中:已签约的国家 “211工程”院(校)的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及已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附《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属区外户籍,现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正式人员的子女要求报考者,除提交上述证件外,同时须提交镇(街道)或局级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名)、户口簿、出生证等能证实亲子关系 的有效依据和潮南区人社局审核的最后一次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经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才能报考。报考高(完)中(含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考生,已与学校签订意向的只能报考该学校。未签订意向的只能报考区教育局。报考初中学校的毕业生,采取定岗定位招考的方法进行,每位考生只准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 考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报名时应缴交考务费80元。
3.      考试及录取:
1)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报考高(完)中学校(含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初中学校岗位的考生,试卷分别命题。同一天考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为综合一 卷。内容分二方面:一是《教育法》、《教师法》(占50分),二是教育学、心理学(占5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2)录取方法:
① 高(完)中学校(含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招考名额为145名(含师范类和非师类),入围分数划定为60分。笔试入围并已与区教育局、报考学校签订《就业协 议》意向的考生按签订意向录取;报考区教育局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考生,笔试入围后,按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由区教育局调配到高(完)中学校招考计划未满的学校任教。
②. 各镇(街道)初中学校招考192名。其中报考井都镇、仙城镇、红场镇、雷岭镇招考学校的,入围分数划定为60分;报考峡山街道、陇田镇、成田镇、胪岗镇、 司马浦镇、陈店镇、两英镇招考学校的,入围分数划定为65分。按招考学校岗位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
③ 有关问题的处理。报考初中学校岗位的考生,具体学校招考岗位出现未录满额时,空出的名额,以全区初中学校招考学校为范围,在报考对象笔试入围,本人愿意服从分配的考生中,按未录满额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审定,统一调配到招考缺额的学校任教。若考生成绩末位并列时,以《教育法》、 《教师法》成绩高者优先,如“两法”成绩相同的,以《教育法》成绩高者优先。报区教育局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的考生,若出现成绩末位并列时,适应以上办法。
考 试结束后三天内对外公布成绩。招聘单位和人数详见附表,招考信息可登录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chaonan.gov.cn)、潮南人才 网(网址:www.cnqrc.com)及潮南教育信息网(网址:www.stcnedu.cn)查询,报名表可从网站下载,并事先认真填写。
五、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并组织进行相关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录取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 为加强对招聘新教师工作的领导,区成立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陈运源同志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财政局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区教育局,人员从教育局、人社局抽调,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聘用新教师的日常工作。
(二)在考试聘用新教师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由区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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