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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州省麻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1-05-31 10:24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2011年我县文广局下属事业单位、卫生、教育等35个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10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麻江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一览表》。为切实搞好我县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聘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系黔东南州的应、往届中专、中师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贵州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的人员。
2、黔东南州外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3、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截止至2011年6月1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杏山镇民主路13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报考人员持毕业证(2011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岗位招聘条件所需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据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09〕9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意见,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持由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的相关特困生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者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1年6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其责任自负。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应聘人员需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考试。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也不组织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务工作在纪检监察监督下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麻江;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或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所考科目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工作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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