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安顺市两城区公开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主要协助做好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招聘单位: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2、招聘岗位:公益性岗位司法安保人员;
3、挂出性质:聘用合同制(不占正式编制);
4、招聘名额:10名,其中男9名,女1名。
拟招录的安保人员性质为编制外机关工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制(不
占正式编制)。按招录程序招录,录用后统一由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持有我市两城区户口,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军队退伍、复员军人。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4、年龄25周岁以下;
5、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
6、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未受过刑事处罚;
7、曾在部队立功受奖者优先录用;
8、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9、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考程序、招考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19日--2011年7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安顺市劳动力市场
(三)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退伍军人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3张;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待遇
1、一经聘用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岗位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按《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执行。用人单位每月给其他生活补贴300.00元,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增加50.00元。
2、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作和生育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3、就餐按院机关规定标准办理。
(五)招考方法:招聘采用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由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
体能测试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评定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面试由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察组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六)体检及考察
1、面试及体能测试后,按照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体能测试后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计入总成绩,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政审考察中发现不合格者,经报考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咨询电话: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853—3508715 申女士
安顺市劳动力市场 0853—3527965 孙女士
注:未经本单位授权,任何单位或网站不得转载、摘编、复制、加入链接本单位发布的所有信息,否则本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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