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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铜仁学院招聘新增人员实施方案(2)

时间:2011-06-01 00:36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下列人员不参加统一笔试,由我院组织面试考核合格后,报地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经体检合格即可按招聘计划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
      2、招聘职位面向“211工程”(含“985工程”)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报考人员。
      3、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并标注为紧缺专业职位的人员。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教师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其他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 算;按规定不参加笔试的考生的综合成绩按面试(专业测试)成绩10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网上进 行公布(网址同上)。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考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在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我院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生活作风问题;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4、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5、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或学习纪律;
      7、面向毕业生招聘的人员在考核中发现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
      8、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9、考核政审时,未能交验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10、其他经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八、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铜仁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铜仁学院人事处网页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我院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九、招聘纪律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十、其他
 

      (一)本实施方案由铜仁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铜仁学院2011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856-5230902。
      (三)招聘监督电话:0856-5221721。
 
铜仁学院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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