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遴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来的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拟从行业、基层一线遴选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实践工作经历和岗位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简章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岗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共8名。 (二)遴选职位(岗位) 详见《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内各级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并符合拟遴选岗位的资格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7、符合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或《黔东南日报》、黔东南州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龙晓幸,联系电话:0855-21003000855-2101119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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