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国地震局批准,2011年河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12名、社会在职人员3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范围与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1、招聘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
2、招聘社会在职人员
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于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张家口中心台赤城台地震观测岗位有地震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送材料及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连同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社会在职人员连同本人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及发表的论文报告等资料复印件寄送河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路262号,邮政编码:050021,联系电话:0311-85817604,E-mail:he1b@eq-he.ac.cn)。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5月5日
三、其他事项
考试时间、地点、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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