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黄骅市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含师范类)。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9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1、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
2、时间:8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地点: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政府西侧三楼)
4、报名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粘贴式照片6张;
(4)《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按制式打印)一份,报名费100元。
5、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于8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二楼206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考。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成绩公示:8月23日
成绩核查: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在成绩公示期内下载、打印、提交《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于8月23日—24日在市人社局三楼会议室进行成绩核查。
成绩公布:8月25日
五、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聘用公示
1、资格复审: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个人档案、报到证等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审查时间:8月26日
地点:黄骅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206室。
2、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
3、政审、体检:由现工作单位(或所在村、街道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时间:8月27日—28日。
4、聘用公示: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黄骅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时间:8月29日—9月4日
六、待遇及相关规定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经组织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从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公开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相关部门办理就业、工资、保险、入编等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其它
1、本公告在黄骅在线()、黄骅人事人才网(http://www.hhrcsc.com)同时发布。
2、有关招聘考试工作的相关资料(《考场规则及考生守则》、《成绩核查规则》等)及信息、通知、表格等将随时在黄骅人事人才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登录查阅。
3、各项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公示栏公布、公示。
4、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监督举报电话:5335311(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320583(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纠风室)
5、未尽事宜由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35311。
附件:
黄骅市2011年研究生招聘工作安排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
黄骅市2011年研究生招聘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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